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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聘公告
  •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是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业务: 开展交通行业政策标准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提供各类工程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服务等。因我院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景观设计专员(1名)(用工性质国企正式编制)

    二、招聘条件

    1. 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要求景观设计、环境设计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设计功底;

    3.熟练掌握CAD、SU、PS、AI等景观设计全套软件,能够参照模板排版方案文本;

    4.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能看懂景观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认识苗木名称及常规硬质材料(如石材、透水砖、混凝土、防腐木等),了解简单的植物搭配常识,能够绘制简单的种植图; 

    5.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6.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单位的管理及安排,注重团队协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9月11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表(含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及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909室。

    (三)简历筛选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简历筛选。

    (四)简历评估、面试

    开展结构化面试,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临场表达能力。

    (五)体检

    通知入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完成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及国企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四、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薪酬体系执行。

    五、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二)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综合部 刘女士 0580-2285216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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