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公积金资金出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参照最新专业目录);
5.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仔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财务等办公软件。
四、薪酬待遇
1.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等环节。
1.报名
将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见附件)、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8月28日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247042562@qq.com
咨询电话:0580-2285377(请在工作日拨打)
公示网站:http://zsgjj.zhoushan.gov.cn/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应聘者的资历、能力和适应程度等因素确定6人进入面试。中心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资格审查、体检、报到者均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逾期未报到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