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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舟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招聘公告
  • 一、招聘对象

    舟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派遣至舟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以及政府公文系统处理公文业务;

    (五)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

    1.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复印件,邮件以“舟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姓名”命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邮箱:chengxianghr0580@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80-2030115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参加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口头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分排列,确定预录取名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试用期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7.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考试、体检、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薪酬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舟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新城分公司。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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