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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舟山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参照最新专业目录),有两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5.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仔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财务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下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全个人简历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处手写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等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表电子版和所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614503375@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姓名)。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若报名合格人数达10人以上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10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报名合格人数为10人及以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察对象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设区市的市级体检中心自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则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薪酬待遇

    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2.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3.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26451

    附件: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总工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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