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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东港街道招聘行政村工作人员公告
  • 为适应东港街道建设发展需要,东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2、舟山市户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经济合作社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用舟山方言和群众进行交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生;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有村社、镇街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的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录用人数

    招聘要求

    红旗村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实际从事财务工作经验。

    葫芦村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塘头村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2月26日到2025年3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东港街道办事处4楼417办公室(东港康腾路36号)报名(不包括节假日)。逾期不再补报。

    参加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者需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重复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如招聘岗位的录取人员和报考人员的比例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试地点:

    东港街道办事处(东港康腾路36号)。

    3.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为面试。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模式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95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街道党建办(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

    附件:招考报名表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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