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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岱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岱山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报上级法院同意,岱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录2名(递补2名)。

    二、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大专、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年总收入7万元左右(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岱山法院。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岱山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到法院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12月2日—12月4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岱山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5日—12月6日,地点在岱山法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岱山法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岱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岱山法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岱山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司法雇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二)工作经历和年龄均计算至2024年11月29日,户籍以2024年11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舟山中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五)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七)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考试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比例按不低于1:5比例合理确定。招录结束一年内,如遇本院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可直接予以录用。

    (八)如有疑问,可咨询岱山法院,联系电话:4473408。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岱山法院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十)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岱山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580-4487273。

    附件:岱山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岱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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