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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招聘公告
  • 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为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管理(以下统称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用工1名,为“出纳”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2)。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舟山户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邮件统一为: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下半年编外人员招聘+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dh_shgzb@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应如实、完整填写《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4年8月9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如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区社会治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按照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收入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80-8291292。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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