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5日后出生)。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2:00止,应聘者需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考试初定7月19日-21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内容。
考试形式
舟山技师学院的中职语文与中职数学两个岗位的考试形式为面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高中美术、动漫与游戏制作、中职音乐、中职舞蹈、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岗位的,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包括试讲(占60%)和结构化面试(占40%)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有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面试但无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优先级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八)舟山技师学院招聘教师为报备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