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就业动态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1、招聘岗位:驾驶员(男性)。 
    2、聘用性质:合同制工作人员(编外用工)。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组织纪律性较强,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感、职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2、具有高中及相当以上学历; 
    3、实际驾龄5年以上,持有B等级驾驶证的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5、固定居住地在本岛范围,以临城方向优先; 
    6、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酒驾受过行政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市检察院;报名联系电话:2560090,256007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学历证书,并填写《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二)技能测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面谈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三)体检与考察 
    对符合招录条件人员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本次招录条件。  
    (四)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 
    (五)工资待遇: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添加"m10000job"或"上奇人才网"关注我们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