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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动态

    舟山市普陀救助管理站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为吸纳热爱民政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救助管理工作队伍,舟山市普陀救助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办公室报账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不限;

      (四)有财会类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丰富者可考虑适当放宽年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1日(工作日8:30至17:3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毕业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证明);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把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毕业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证明)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8751991@qq.com。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咨询联系:何女士,电话 3055664。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面试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及区救助管理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薪酬待遇

      约6-7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及单位缴纳部分等)。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附报名表: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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